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

第15屆菊島文學獎(~7/31)

特殊限制:
 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。

【主 旨】為發揚本縣文化,提倡地方文學創作,培養後起之秀,促使全國民眾關注澎湖,將澎湖自然人文景觀及風土民情以文字創作的方式呈現,讓文學結合文化觀光,特辦理本文學獎。

【參賽資格】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。

【徵文主題】須與澎湖歷史人文、自然景觀、生活相關的印象、感想等之文學表現。

【組 別】社會組(含大專生)、高中組、國中組。

【徵文類別】分下列三組:

一、 社會組:
1. 現代詩:不限首數,總行數50行以上,且須有總篇名。
2. 散文:3000字以上,以一篇為限。
3. 短篇小說:8000字以上,1萬5000字以內為限,以一篇為限。

二、 高中組:
1. 現代詩:1-3首,總行數不超過50行。
2. 散文:1500字以上,以一篇為限。

三、 國中組:
1. 現代詩:1-3首,總行數不超過50行。
2. 散文:1500字以上,以一篇為限。
*現代詩類敘事詩亦可;散文類報導文學亦可。

【獎勵方式】
一、 社會組:
1. 現代詩、散文:首獎乙名獎金3萬元、優等乙名獎金2萬元、佳作若干名每人獎金1萬元。
2. 短篇小說:首獎乙名獎金4萬元、優等乙名獎金2萬5000元、佳作若干名每人獎金1萬5000元。

二、高中組:現代詩、散文:首獎乙名獎金6000元、優等2名獎金各4000元、佳作若干名每人獎金3000元。

三、國中組:現代詩、散文:首獎乙名獎金5000元、優等2名獎金各3000元、佳作若干名每人獎金2000元。

四、各類組特設評審推薦獎乙名,為鼓勵本縣創作,獎項比照佳作。

※各類組首獎及優等得獎者頒給獎金及獎座,佳作以下頒給獎金及獎狀(獎金依規定扣所得稅),得獎名額得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,各類獎項若未達水準者,得以從缺辦理。
【報名方式】一、請向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(澎湖縣圖書館,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6-1號)索取簡章及報名表,或逕上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報名表。
(網址:http://www.phhcc.gov.tw/)

二、請自行填具報名表乙份,連同作品一式六份,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至指定收件地點(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,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6-1號,電話:06-9261141-181),並於信封上註明「菊島文學獎」及徵選「類別」。並將電子檔E-mail至lib03@mail.phlib.nat.gov.tw信箱。

三、逾期不受理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,參加兩個獎項以上者可一併交寄,本局於收到作品以E-mail通知(不另寄執據)。

【收件日期】101年5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止(通訊報名者,以郵戳為憑)。【評審方式】分初審、複審二階段,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遴聘之。
【頒獎】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評定後,視出席人數決定是否公開舉行頒獎典禮,時間及地點另行公佈。

【注意事項】一、參賽作品一律以WORD編輯,一律由左至右、由上至下方式繕打,標題及內文為新細明體14級字型,行高為20pt,以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,於左邊裝訂,以一式六份送件,並將電子檔E-mail至lib03@mail.phlib.nat.gov.tw信箱,信件主旨為:菊島文學獎-組別-姓名

二、參賽作品一概不退件。

三、參賽類別不拘,但每類作品以一件為限。

四、得獎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、獎座:
1.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。
2.作品曾公開發表者(含網路)。
3.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。

五、各類首獎得獎人二屆內不得以同類作品於同組再行參賽。

六、凡送件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文簡章,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。

七、國、高中組報名資格以國、高中職生為原則,包含國、高中職應屆畢業生。具國、
高中組參賽資格得送件參加社會組,惟報名時僅得擇一類組送件,重覆報名取消參選資格。

八、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暫存,視經費許可出版專輯,出版權利歸承辦單位所有,不另支酬勞;出版後致贈得獎者10冊。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(如數位化、公佈上網、光碟、有聲出版、書報雜誌等形式)、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,得獎者不得異議。

【其他】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修正後公布。
收件日期 101年5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止
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 電話06-9261141分機181陳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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